厄弗所的聖馬爾谷

簡介

這篇有關耶穌禱文的短論被《慕善集》的編輯者說成是匿名作品,但它實際上是厄弗所總主教聖馬爾谷(•厄夫根尼科)(約1392-1445年)[1]的作品。人們記住馬爾谷主要是因為他反對佛羅倫薩會議(1438-1449年)頒布的與羅馬天主教會合一的法令,但他同時也是靜修傳統的追隨者,撰寫了有關「靈智」和神秘主題的論著。在這一論著中,他緊跟桑托普洛的卡利斯托和依納爵的《準確方法》。與他們一樣,他也意識到有些人可能會受感動而自己誦念「耶穌」這一聖名。他還允許在誦念禱文結尾時加上「(憐憫)我們」(而不是「(憐憫)我」,從而更明確地表達我們對他人的愛。

論神聖禱文「主耶穌基督,天主子,求祢憐憫我」的字句[2]

「主耶穌基督,天主子,求祢憐憫我」這句禱文有多大的力量,它賦了誦念它的人怎樣的恩賜,它引領他們到達到怎樣的屬靈境界,我們沒有能力講說這些。構成這一禱文的字句最初是由我們的諸聖教父制定的。然而,這些字句並非他們自己創造的,而是原本取自聖經和基督主要門徒的著作。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們是從他們之前的教父那裡繼承這一禱文,並將這一遺產傳給了我們。因此,對於那些沒有經驗的人來說,僅從這一點就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一神聖禱文是天主默啓的,是神聖的神諭。因為我們相信,基督藉著諸聖宗徒講話,祂將一切都托付給了他們──無論是口傳的還是成文的──構成了天主的神諭、屬靈的啓示和天主的話語。

因此,聖保祿由第三層天上對我們說(參閱格後12:2):「除非受聖神感動,沒有一個能說『耶穌是主』的。」(格前12:3)。聖保祿用「沒有一個」這一否定的詞語,令人欽佩地揭示了對主耶穌的祈求是非常崇高的,是大多數人所不能做到的。此外,以「雷霆之聲」講論屬靈之事的神學家聖若望,以聖保祿所說的那句話裡的一個詞為開始,然後給了我們這一禱文接下來的字句,說:「凡明認耶穌基督是在肉身內降世的神,便是出於天主。」(若一4:2)在這裡,他當然做了肯定的陳述,但與聖保祿一樣,他將對耶穌基督的呼求和宣認歸因於聖神的恩寵。第三,宗徒之長聖伯多祿完成了這禱文。因此,當我們的主問他的門徒「你們說我是誰」時,聖伯多祿像往常一樣熱情地先於其他門徒回答說:「你是基督,永生天主之子。」正如救主自己所見證的,這是由同一位天父或是──那是同一回事──由聖神啟示給他的(參閱瑪16:15-17)。

請看,這三位神聖的宗徒是如何像繞圈一樣,一個接一個地以這樣的方式接過另一人所說的神聖話語,第一個論述的最後一個詞被用作第二個論述的第一個詞,而第二個論述中的最後一個詞又被用作第三個論述中的第一個詞。因此,聖保祿說:「主耶穌」;聖若望說:「耶穌基督」;聖伯多祿說:「基督,天主子」。這樣,最後一個詞與第一個詞連接起來,就像我們說的那樣,就像一個圓圈;因為說「主」和「天主子」沒有什麼區別,因為這兩個稱謂都揭示了天主的獨生子的天主性,肯定了祂與父具有同一性體,有著同等的地位。

真福宗徒以這種方式教導我們呼求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天主子,藉著聖神宣認祂;由於這些宗徒有三位,因此他們完全值得信賴,因為根據聖經,凡經三位見證人確認的聲明都是有效的(參閱瑪18:16;格後13:1;弟前5:19)。

此外,宗徒說出這些神聖話語的順序也並非毫無意義;因為這禱文的神秘傳統是從聖保祿開始的,他是按時間順序排列的最後一位門徒,然後通過聖若望到達聖伯多祿,他是按時間順序排列的第一位門徒,他藉著愛比其他門徒更接近耶穌。在我看來,這個順序符合屬靈進步的正確順序,也符合我們通過修行、默觀和愛而上升到天主那裡與天主結合的正確順序。聖保祿是修行的代表,他自己也證實了這一點,他說:「我比他們眾人更勞碌。」(格前15:10);聖若望是默觀的代表;聖伯多祿是愛的代表,因為我們的主見證說他比其他人愛得更多(參閱若21:15-17)。

此外,我們還可以看到,這一禱文的神聖字句也揭示了我們信仰的真正教義,推翻了異端的所有錯誤教導。「主」這個詞表示屬神的本性,斥責了那些說耶穌只是人的人。「耶穌」這個詞表示基督的人性,它摒棄了那些說祂只是天主、祂只是幻化成人形的人。「基督」這個詞表示天主性和人性這兩種性質,它反駁了那些認為基督既是天主又是人,但卻認為祂的兩個位格彼此分離的人。最後,「天主子」這個詞讓那些膽敢教導基督的兩種本性無法區分的人啞口無言;因為它清楚地表明,基督的天主性與人性即使在結合之後也不會混淆。因此,這四個詞作為神聖的話語和屬靈的利劍,推翻了兩對異端邪說,儘管它們的觀點截然相反,但都同樣邪惡,同樣褻瀆神明。[3]

這就是神聖的話語流傳給我們的方式,它們被正確地稱為祈禱和真信仰的豐碑。對於那些在基督內達致成熟和屬靈成全的人來說,這些神聖的話語本身就已足够了:這些人接受了聖宗徒所賜予的這三句神聖話語──即「主耶穌─耶穌基督─基督,天主子」(有時甚至單獨使用「耶穌」這個溫柔的名字)──他們將這三句神聖話語合在一起,作為一個完美而完整的禱文。藉著這禱文,他們充滿了難以言表的喜樂;他們超越了肉體和這個世界,獲賜屬神的恩賜。他們確認,這就是入門者所知道的奧秘。

另一方面,對於那些在這一相似基督的實踐的初學者來說,他們還不成全,因此,「求祢憐憫我」這句話被作為這禱文的適當補充而傳了下來。這句話表明,他們意識到自己的局限性,需要天主的大慈大悲。他們就這樣效法神聖的福音中所提到的那個瞎子:他渴望能看見,當我們的主經過時,他就喊說:「耶穌,可憐我罷!」(谷10:47)另一些人則表現出更大的愛,將這禱文改為複數形式,說:「主耶穌基督,我們的天主,求祢憐憫我們。」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他們知道,愛是法律和先知的滿全(參閱羅13:10;瑪22:40),因為愛包含並概括了每一條誡命和每一個屬靈實踐。出於愛,他們將自己的弟兄們包含在祈禱的共融中,懇求天主施予更大的憐憫,因為他們認識到天主是所有人的天主,所以他們懇求天主對所有人普施憐憫。毫無疑問,當天主看到我們持守祂教導我們的真信仰,履行祂的誡命時,祂的仁慈就會臨於我們。正如我們所表明的,這兩個要求都包含在這一簡短的禱文中。

此外,我們還可以注意到,「主」、「耶穌」和「基督」這三個神聖的名字──藉著它們,正統的教義被給予了我們──是按照時間的順序和次序被啟示出來的,因此,我們重複它們,就如它們最初被揭示出來的那樣。因為在法律之前和之後的《舊約》,無處不宣稱聖言是「主」。因此,經上說:「上主降下火」(創19:24);「上主對我主說」(詠110:1)。同樣,在《新約》中,在主降生成人時,天主派天使向童貞瑪利亞宣布祂的名字,說:「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正如聖路加告訴我們的,耶穌就被這樣取了名字(參閱路1:31,2:21)。因為作為萬有的主天主,祂確實希望藉著降生成人拯救我們;而耶穌這個名字正是「救世主」的意思。同樣,「基督」彰顯了我們的主所取的人性的神化。在受難之前,祂禁止門徒向任何人宣告祂就是基督;但在受難和復活之後,聖伯多祿公開宣告:「以色列全家應確切知道:天主已把祂立為主,立為基督了。」(宗2:36)也就是說,聖言所取的人性,從一開始就被祂的天主性所傅油;然後,在我的耶穌藉受難和死而復活而得到榮耀之後,人性就完全神化了。因此,「基督」之名正是在這一時刻宣告的。當祂最初創造我們時,當我們墮落後祂再造並保護我們時,祂確實真正作為我們的恩主而行事。但現在,祂所做的遠不止這些:祂將人性提升到天上,以自己的榮耀,光榮了人性,使人性坐在了父的右邊。正是在那一刻,祂開始被宗徒們宣告為天主子和天主。以前,在他們傳道之初,這樣的稱謂會讓他們感到恐懼,因此很少使用。但後來,他們在屋頂上公開宣布了這一切,正如救主自己所預言的那樣(參閱瑪10:27)。

因此,禱文的這些神聖字句之所以按這順序排列,是因為它們符合信仰的時間順序。因此,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將這些神聖字句按順序排列並傳給我們的人的屬神智慧被清楚地啟示了出來;因為這些神聖詞句完全遵循了宗徒的宣信和傳統,闡明了我們信仰的正統教義。因此,它們讓我們回想起天主按祂的聖意以各種方式向我們啓示這些話語的時代,在各種場合以合適的名稱引導我們敬拜天主。

因此,我們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對這禱文的字句作了這些解釋,就好像我們從某棵美麗的大樹上摘下花朵一樣。但是,它們所包含的果實還是要讓別人來摘取,也就是說,那些經過長期學習和實踐,贏得了被天主接納並帶到祂臺前的殊榮的人。

 

 

[1] 有關厄弗所的聖馬爾谷,尤其見尼古拉•康斯塔斯(Nicholas Constas),載於卡梅羅•朱塞佩•孔蒂切洛(Carmelo Giuseppe Conticello)和瓦薩•孔蒂切洛(Vassa Conticello)所編寫的《拜占庭神學與傳統》(La théologie byzantine et sa tradition),第二卷(特恩豪特,2002 年),第410-75頁(附有完整的參考書目)。其中包括這一有關耶穌禱文的論著的英譯(第465-7 頁)。在《慕善集》中,聖馬爾谷的這一論著是以現代希臘語的意譯出現的。修士司鐸伊雷尼•布洛維奇(Hieromonk Irenej Bulović,現任巴克卡都主教)對希臘文原著進行了批判性校訂,載於《Kleronomia》期刊第七卷(1975年),第345-52頁;這就是本(英)譯本所使用的文本。另見安東尼奧•里戈(Antonio Rigo)所寫的《馬爾谷•厄夫根尼科:靈修著作的作者與讀者》(Marco Eugenico autore e lettore di opere spirituali)一文,載於《中世紀保加利亞》(Bulgaria Medievalis),第二卷(索非亞,2011年),第179-93頁。有關馬爾谷的生平,見約瑟夫•吉爾(Joseph Gill)所著之《佛羅倫薩會議的人物及其他論文》(Personalities of the Council of Florence and other Essays,牛津,1964年),第55-64頁。關於他在佛羅倫薩會議上的作用,見約瑟夫•吉爾(Joseph Gil)所著之《佛羅倫薩會議》(The Council of Florence,劍橋,1959年),特別是第114-25頁、第145-63頁、第195-211頁。

[2] 希臘文《慕善集》並沒有注明作者。

[3] 該圖可以這樣理解:
  「主」:薩摩撒塔的保祿(三世紀)認為基督是「只是人」,天主聖言居住在他內。
  「耶穌」:亞美尼亞人或天主受難派,與薩摩撒塔的保祿相反的極端,他們相信(或他們的反對者認為他們相信)基督只是天主,他的人性是虛幻的。
  「基督」:聶斯托利(五世紀)被認為(也許是不公正的被認為)對基督的天主性和人性做了明顯的區分,以至於實際上成為兩個不同的「位格」。
  「天主子」:歐提基(Eutyches)和狄奧斯科若(Dioskoros)(均為五世紀人)與聶斯托利的觀點截然相反,他們認為基督只有單一的本性(因此被稱為「一性論」),因此他們被指責混淆了基督的天主性和人性。
  因此,第一對〔(1)和(2)〕持有「截然相反的觀點」,一個忽視或否認祂的天主性,另一個忽視或否認祂的人性;同樣,第二對也持有相反的觀點,(3)將他的兩個本性分開,(4)將他的兩個本性混淆。(1)和(3)類似,都過分強調基督的位格,而(2)和(4)同樣類似,都過分強調基督的天主性。

 

返回「《慕善集》總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