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破壞聖像者 第一篇

斯督迪修道院的聖德奧多若 著
緣懷 譯

  「說話有時」(訓3:7),若一個人有說話的能力,他就不應保持沉默;因為某一異端正威脅著我們,向著眞理狂吠,以其空洞的聲音恐嚇不堅定者的思想。一位發言者也許應該做這兩件事:一、他應加固自己的理解,整理出有關正在爭論之中的議題的論據,將它們按條理列出;二、他還要將他所發現的東西與他人分享,如果有人願意聆聽的話。因此,雖然我並沒有足夠的能力來完成這兩件事,但是靠著祈禱,在我的諸位聖父的催促之下,我要盡可能地說明我是如何理解這個問題的。神學家說:「盡力而為總比什麼也不做要好。」特別是因為我在我所寫的《抨擊(破壞聖像者)》一書中【漢譯者註:此書是一部未公開流通的聖德奧多若有關聖像敬禮的論著】,沒有對此問題做一充份的闡述。現在,我要對比我們自己的教導與對方的觀點,藉此闡明我們的論據。就如同在我們檢測眞假錢幣時所做的那樣,通過將雙方觀點放在一起進行比照,我們就可以將被貶值而又摻了雜質的不虔誠貨幣由值得信賴的、可靠的眞理硬幣中除去。「上主要給那些向大眾宣講的人發出斷語。」(詠67:11)若眞是這樣,雖然我是不配的,我仍可以在開始我的論著之前引用聖詠作者的這句話。

  一、異端者啊,你知道,我們基督徒只有獨一的崇拜與獨一的敬禮──我的意思是,對父、及子、及聖神的崇拜與敬禮──因為按照我們標準的教導,在天主性內受敬禮的是一,但在位格特性內被認識的則是三。

偶像崇拜的指責

  二、異端者:如果我們的虔誠表現在通過設置聖像而有了許多敬禮對象上,那麼,無疑我們所有的就並非只是獨一的敬禮。因著魔鬼的欺詐,這一做法由異教傳統被移植而來,將偶像崇拜引進了大公教會。所有神學家都贊同,天主性是全然不可理解而又不受限制的。

  正信者:對每個人而言,天主性顯然都是不可理解而又不受限制的,我還可以加上無邊、無限、無形,以及任何不具有天主性所沒有的特性的形容詞。但是,「光明之於黑暗,那能有什麼聯繫?」在此,我們也可以恰當地說:「基督之於貝里雅耳,那能有什麼協和?」(格後6:14-15)聖像與異教徒的偶像有什麼共同之處呢?如果我們是在崇拜偶像,那麼,我們就必定會崇拜並敬禮在果之前的因,即漆冬人令人憎惡的阿市托勒特女神及革摩士神,就如經上所說的那樣,以及阿波羅、宙斯、克羅那斯及異教徒的種種神明,異教徒被魔鬼引入歧途,他們在不知不覺間將他們對創物主、天主的敬拜,轉移到祂所創造的東西上,就如經上所說,「崇拜事奉受造物」(羅1:25),落入了多神教的深淵之中。但是,我們所有的卻是我們敬之為聖三的獨一天主。論到神學的信理,我們決非發明了某種限制與理解(這是令人喪亡的想法!因為這是異教思想的發明),我們甚至根本不知道天主性是如何存在的,或者,它是怎樣的事物,因為唯有祂自己認識自己。但是,由於祂的偉大良善,聖三中的一位進入了人性,成了與我們一樣的人。這確實是不能混合的混合,不能結合的結合:即,不可限制者被限制了,無邊者有了邊界,無限者被局限了,無形者有了形像(這確實是一弔詭)。為此緣故,基督在聖像中被描繪出來,不可見者成了可見的。在其天主性內不受限制的那位,接受了祂肉身本性所具有的限制。兩種本性各按其所表現出來的行為而被啟示出來,其各自具有的特性並不會像你們所說的那樣發生改變。

基督論的問題

  三、異端者:但是,在基督受限制的時候,天主性並沒有仍然保持為不受限制的。如果〔基督的〕天主性因位格合一而與血肉結合為一,那麼,不受限制的天主性必定在血肉的限制內同受限制。兩種本性彼此不能分離,否則就會引入某種令人厭惡的分裂。【漢譯者註:按破壞聖像異端所說,由於天主性是不可被描繪的,能描繪出來的只是祂的人性。根據教會的教導,基督的兩性結合於同一位格之上,兩者不可分離。但是,聖像所表達的只是基督的人性,而非基督的天主性,這樣就將基督的人性與天主性分離開來了。因此,在他們看來,這有聶斯托利異端的嫌疑。】

  正信者:按照你們稱之為論據的文字戲論,在基督被人理解時,天主性並沒有保持為不能理解的──而是被包裹在襁褓裏!在基督被看到時,天主性並沒有保持為不可見的──而是被看到了!在基督被人觸摸時,天主性並沒有保持為不可觸摸的──而是被觸摸到了!當基督受難時,天主性也不再是不覺痛苦的了──而是被釘在十字架在受苦!當基督死了時,天主性也不再是不死的了──而是被殺死了!同樣,當基督受限制時,你也認為天主性不再是不受限制的了。因為這些〔天主性的〕特性就如同那些〔人性的〕特性那樣。但是,不受限制的特性就是我們藉以認出基督是天主的特性,而受限制的特性則是我們藉以宣認基督是人的特性。任一種本性都沒有使另一種本性變成某種新的本性,也沒有使之背離其自身;任一個本性都沒有轉變為另一本性(因為這樣的轉變會產生我們拒不承認的的混淆);但在祂的位格內,祂仍是同一的,祂的兩種本性在其各自的領域內互不混淆。因此,你要末接受「限制」,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你就要同時除去「可見」、「可觸摸」、「可把握」,以及諸如此類的特性;那麼,顯然,你完全否定了聖言成了血肉──這是最大的不敬。

  四、異端者:說基督只是一個人,這極其荒謬。只有人是受限制的,因此,基督並不只是人,因為祂不受限制。

  正信者:在我看來,當你不斷提及你所喜愛的「不受限制的」這個詞語時,你是在說一些完全沒有意義的話。你想要以不是論據的論據來逃避我們的論據,駁斥以你的論證無法駁斥的道理,否認那按你的邏輯來說是不合邏輯的道理。在此,我要徹底推翻你的邪說。因為基督所成為的並非只是一個人,按正統信仰,也不能說祂取了一個特定之人,而要說祂取了普遍之人,或說祂取了整個人性。【漢譯者註:按正統基督論,基督並沒有人的位格。】但是,我們必須說,人是以個別的方式默觀這整個人性的(否則祂怎能被看見呢?),這樣,祂被看見,被描述,被觸摸,被限制,祂有吃有喝,長大成人,工作休息,睡眠醒來,饑餓乾渴,哀哭流汗,以及其它在各方面而言凡是一個人所做、所承受的一切。因此,我們必須承認基督是受限制的,雖然祂並非只是一個人(因為祂並非是眾多人中的一個,而是天主成了人);否則我們就要受到你們所信從的異端的靈巧毒蛇的攻擊了,亦即那些說基督只是在顯現上是人,其實祂只是一個幻影的異端份子的攻擊。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承認,如果祂眞是天主成為人,那麼祂就是不受限制的,這樣,我們就可以擊退那些喋喋不休的說基督由瑪利亞取得了自己存在之根源的不虔不敬的惡犬了。因為這就是天主決意的新奧跡,天主性與人性在聖言的獨一位格上結合在一起,在不可分的合一中,兩種本性各自保持了其自身的特性。

梅瑟所頒佈的誡命

  五、異端者:在聖經中,完全禁止人立像;因為經上說:「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出20:4-5)

  正信者:這些話是在什麼時候說的,又是向誰說的?是向恩寵時代之前的人說的,是向那些「被禁錮在法律的監守之下」(迦3:23)的人說的,天主教導他們只有一個獨一的眞天主;當天主尚未在血肉內向世人啟示自己時,祂這樣保護古代的人不拜異教的偶像。必須為那些因著他們的祖先亞巴郎而成為選民的人製定這一法律,他們剛逃出多神教的深淵,因為只一位天主,祂是萬有之主,就如經上所說,「沒有人看見過,也不能看見的天主。」(弟前6:16)為祂而言,沒有指稱、沒有樣式、沒有界限、沒有定義,根本沒有任何屬於人理智的理解範圍內事物。先知所說的話令非常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你們要把天主同誰相比擬呢?你們把他與什麼相對照呢?」(依40:18)對天主而言,絕對禁止之事【漢譯者註:亦即不得為天主造像。】,卻並非在任何其它情形下都被禁止,對此,不必我說。因為向梅瑟宣佈這一禁令的那一位,立即就命梅瑟:「在贖罪蓋的兩端用鎚工造一對金革魯賓……革魯賓的翅膀應伸開遮住贖罪蓋;他們的臉彼此相對,面朝贖罪蓋……我要在那裏與你會晤。」(出25:18-22)在肋未紀上,主對梅瑟說:「『你做一條火蛇,懸在木竿上;凡是被蛇咬的,一瞻仰牠,必得生存。』梅瑟遂做了一條銅蛇,懸在木竿上;那被蛇咬了的人,一瞻仰銅蛇,就保存了生命。」(戶21:8-9)現在,你看到了聖經的整個教訓;雖然天使沒有像我們一樣的形體;雖然做為爬行動物的蛇的外形與我們的不同,但它卻成了基督的預像。(若3:14)如果天主先前為了醫治被蛇所咬的人民,屈尊以蛇為預像,祂又怎會不喜悅於基督及合宜地設立基督肉體相貌的像呢?由於祂成了人,這就是祂肉身的相貌。如果動物樣式的象徵,被蛇咬的人只要看一眼,就能使自己得到醫治,描繪有基督相貌的像豈不更要聖化看到它的人嗎?

  六、異端者:那麼,天主就是陷於自相矛盾之中,自己相反自己了。

  正信者:你這樣說,真是瘋狂啊!天主的這一禁令用於將天主性比作所有受造之物,諸如太陽、月亮、星辰或其它任何事物,偶像就是模仿它們而造的;天主命梅瑟造像則是為了以象徵的方式引導以色列人,以某些雕刻或鑄造的形像盡可能地帶領他們默觀、敬拜獨一的天主。整個會幕的樣式難道不是在聖神內的敬拜的明顯預像嗎?萬有的天主為偉大的梅瑟用象徵性的樣式將它大概地描繪了出來。

物質與精神

  七、異端者:用物質的表現來描繪基督是一種墮落與羞辱。【漢譯者註:這種輕視物質的思想是異教(新柏拉圖主義)的思想,並不見於希伯來傳統。】祂更好還是存留在內心的默觀之中,因為聖神將祂在我們內形成,藉著聖化與義德使一種屬神的構造進入我們內。因為聖經上說:「彫像有何用處,竟使工匠彫刻它?鑄像,即撒謊之師,又有何用,竟值得製造它的人依賴它?」(哈2:18)在另一處又說:「這些民族所敬畏的是『虛無』,是由森林砍來的樹木,是匠人用斧製的作品,裝飾上金銀。」(耶10:3-4)

  正信者:你似乎無法避免自己像瞎子繞圈子那樣地反覆說一些同樣的話,就如同你惡意地由一件事上轉到另一件事上那樣。實際上,你稱之為卑劣不堪的事物因偉大的奧跡而成了肖似天主而又崇高莊嚴的了。難道在上者因自我貶抑就不再是榮耀的嗎?在下者因自我舉揚就不再是可恥的嗎?因此,那仍存留在祂自己崇高的天主性內、在祂不可描述的非物質本性內受光榮的基督,因祂為我們屈尊就卑,在祂自己的肉身內,受到物質的限制,對祂而言,這也是光榮的。因為那創造萬有者成了物質(即血肉)。祂並不拒絕成為並被稱為祂所領受的,受限制是物質的特徵。至於你所說的論據,認為祂向內心的默觀呈獻就已足夠了,因為藉著聖神,祂在我們內再次被形成──這屬於聖洗的主題。此外,我們並不是在談論天主父的「天主本體的真像」是如何被描繪在我們身上的,我們是在談論我們是如何將基督屬人的肖像用物質的顏料描繪出來。如果僅僅內心的默觀就足夠了,那麼,祂只要以內心的方式臨於我們也就足夠了;因此,我們就是受到祂所顯現的行事(如果祂沒有在肉體內降臨)及祂所受的苦難(不可否認這與我們所受的苦難相似)的愚弄了。但這已夠了,不必再多說些什麼了!因祂所取的血肉,祂在血肉之軀內受苦受難,同樣,祂也吃喝,除了罪以外,祂做了每個人都做的其它所有的事。以你的思考方式看來是恥辱的,實際上正是那應備受尊崇、極為榮耀的聖言的光榮。能請你不要再無知地引用聖經章節來反對我們,引用一些用來反對異教徒偶像崇拜的經文,把它們錯誤地應用於基督的聖像上來嗎?因為有哪個有理性的人不明白偶像與聖像之間的分別嗎?〔有誰不知道它們〕一個【指偶像】是黑暗的,另一個【指聖像】是光明的嗎?〔有誰不知道它們〕一個是欺詐的,另一個是絕不會錯的嗎?〔有誰不知道它們〕一個是屬於多神教的,而另一個卻是天主救恩計劃的明證嗎?

聖像及其原形

  八、異端者:為什麼經上論及聖像,沒有像論及十字架那樣,寫下相同的話語呢?因為宗徒說:「原來十字架的道理,為喪亡的人是愚妄,為我們得救的人,卻是天主的德能。」(格前1:18)他還說:「至於我,我只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來誇耀!」(迦6:14)聖經裏還有許多其它讚美十字架的話。那麼,你能指出在聖經的什麼地方,由哪位聖經作者,有這樣論述聖像的段落呢?

  正信者:請告訴我,你這過於自信的人,你讚美什麼,光榮什麼?是十字架,還是十字架的代表?顯然是前者;但是複製品分享其原型的光榮,就如同映像分享光明那樣。因為無論說因是什麼,在各方面,對果也要說同樣的話。對因而言,這樣說是嚴格的,因為其按本性而言是眞實的;但是,對果而言,這樣說是不嚴格的,因為它是因名稱的同一而是眞實的。因此,由於基督從一開始就被這樣宣告了,由於像與祂的關係,也宣告了祂的像。你有許多對基督的像的見證,就如同對基督本身的見證那樣多。同樣,有許多講論十字架的代表的經文,如同講論十字架本身的經文那樣多。在聖經中沒有一處談論代表或肖像的(因為這些有著相同的意思);指望聖經提及這些是不合邏輯的,因為對我們而言,果享有因的能力。難道每一肖像不是一種封印或印記,帶有它所因之而命名的適當外形嗎?我們稱那代表〔主被釘之十字架的東西〕為「十字架」,因為它也是一個十字架,並沒有兩個十字架;我們稱基督的像為「基督」,因為它也是基督,但是並非有兩個基督。不可能以名字使它們彼此分別開來,因它們共有一名,而要以本性區分兩者。聖巴西略以同樣的方式說,皇帝的肖像被稱為「皇帝」,但並沒有兩個皇帝,他的權能也沒有分裂,他的尊榮也沒有粉碎;給肖像的尊敬確實歸於原型(反之亦然)。【《論聖神》,18.45。參閱石敏敏譯本,「論聖靈」,《創世六日》,第166頁,基督教經典譯叢,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出版,2010年10月第一版)】

  九、異端者:這導致有許多被稱為主和基督的,因為有不同的聖像,由此產生了多神主義;但就我們而言,我們所敬拜的只有獨一的主和天主。

  正信者:那又怎樣呢?難道父不是主嗎?難道子不是主嗎?難道聖神不是主嗎?祂們每一位都不是天主嗎?當然都是。因此,就有三個天主、三個主嗎?這是多麼不虔敬的想法啊!只有獨一的天主和主。閣下,對於聖像,你也必須以同樣的方式來理解。即使有許多代表,卻仍只有一個基督,而非許多基督;就如同同一位[基督]也是主那樣,並非不同的個體。就如同在前一事例中,「天主」與「主」的名號都內含地被應於不能被分裂在三個位格內的本性上,同樣,在後一事例中,個別的名字將眾多代表一起帶進獨一的形式之中;因此,你的反對是無效的。

感恩祭的獨一性

  十、異端者:我們承認基督是可以被代表的,但是,只能按照我們由天主所領受的神聖話語;因為祂說:「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格前11:24)很明顯,這是在暗示除了以這種記念的方式代表祂外,不能以其它方式來代表祂。只有這一肖像是真實的,這一敘述的行為是神聖的。

  正信者:對於你的駁斥,這已足夠了,你顯然是自相矛盾的,你承認基督是受限制的,但在前面你卻對此加以否認。但是,既然任由你們的任何假設而不加質疑是不對的,就讓我們逐一看看你的駁斥吧。你所說的司祭以神聖的話語與讚美詩所提到的這些事物是什麼?它們是肖像還是真實?如果它們是肖像,那真是荒唐之極啊!你們由一種褻瀆神明進入另一種褻瀆神明,就如同那些步入某種泥濘之地的人,試圖跨越泥濘,使兩腳都陷於更滑的泥淖之中。因為為了使你的論證前後一致,你選擇了陷於無神論之中。如果它們是真實的──它們確實是真實的,因為我們宣認按天主自己所發說出的話語,信友領受了基督的聖體聖血──你們為什麼要胡說八道,彷彿真實的聖事只是一種象徵呢?「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祂說,說得正對。因為這一奧秘(聖事)概括了整個救恩計劃,以其最重要的部分寓意性地代表了整個奧秘。祂說:「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這一事實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獲得準許行這一聖事,而是只有那些領受了司祭神職的人才可以。的確,祂也禁止我們慶祝其它的奧秘(聖事)。我們紀念祂的降生與顯現。有時我們手持樹枝代表祂騎着的驢駒,有時我們彼此親吻作為祂復活的標記我。我略去了升階進殿以及那試探者的試探──為倣效它,我們守四十天的齋戒──還有其它具有同樣意義的儀式。「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我們必須這樣理解:這是聖言藉由最重要的奧跡,在沉默中所命令的,就如同已說過的那樣。
  或者,祂在紙上有形的顯現,例如受天主默啟所寫的福音,在這一情形下同樣的理解難道不正確嗎?祂從未讓任何人寫下「祂的判決」(羅9:28;依10:23),但是宗徒們卻繪製了祂的肖像,並將它保存至今。無論以紙和筆墨寫了什麼,以種種顏料或一些其它材質所繪畫的聖像也表述了同樣的內容。因為大巴西略說:「凡是言語敘述所表達的,圖像藉著模仿默默地表達了同樣的東西。」【第十九篇講道,PG 31.509】為此緣故,我們不但受教繪畫我們藉著觸覺與視覺所經驗到的事物,也繪製在思想中藉由內心的默觀而領悟的事物。因此,按照從起初就傳下來的習俗,我們不但繪畫天使的形像,還繪畫將來審判的圖像,那些站在右邊與左邊的天使聖人,具有較為憂鬰或較為喜樂的表情。完全不受限制的只有一樣,即天主性:沒有任何思想按其本性能理解天主性的,也沒有任何聲音按其本性能表達出天主性,好讓人聽到的。同樣,要讓天主性受限制是不可能的。其它一切,由於是理智所定義、所理解的,因而也能被聽覺或視覺所限定(這兩種感覺是相當的)。

  十一、異端者:那麼,所表達的是什麼呢?要末是基督的肖像,要末是基督本身,但所表達的不可能是兩者。一個人如何能說,兩者中的每一個都存在於另一個之內,或是兩者中的一個存在於另一個之中呢?這顯然是荒謬的。

  正信者:沒有人曾如此愚蠢地認為影像與事實、自然與藝術、原型與複製品、原因與結果在本質上是相同的;【破壞聖像者相信,真正的肖像必須與其原型在本質上是相同的。】或是說,「兩者中的每一個都存在於另一個之內,或是兩者中的一個存在於另一個之中」。一個人必須這樣說,如果他認為或斷言基督與祂的肖像在本質上是相同的。相反,我們說,基督是一回事,祂的肖像在本質上則是另一回事,雖然它們因使用同樣的名稱而是一體的。並且,當一個人思考聖像的本質時,他不但不會說他看到的是基督,甚至也不會說那是基督的肖像。因為它也許是木頭,或繪畫作品,或是金銀,或是我們所提到過的各種物質。但是,當人藉著所代表的來思想原型的樣式時,它就既是基督,又是基督的肖像。藉由名字所指的本體,它是基督,但藉著關係,它是基督的肖像。因為複製品是其原型的複製品,就如同名稱是那被命名的事物的名稱。這有證據予以證明:經上記著,「約史雅轉身遙望,看見曾預言這些事的天主的人的墳墓,就問說:『我看見的是誰的墓碑?』城中的人回答說:『是天主的人,他從猶大來,……』君王遂說:『讓他安息吧!誰也不要移動他的骨骸!』」(列下23:16-18)你明白經上所說的嗎?經上稱墳墓為「天主的人」,以葬在其中的人來命名墓碑。以原型的肖像來命名原型,這豈不更為合法嗎?在經上的另一處,天主對梅瑟說:「給我造一對金革魯賓。」(出25:18)經上沒有說「革魯賓的像」。因此,現在你看到了複製品按名稱所指的本體被稱作原型,請不要再愚蠢地試圖用不合邏輯的邏輯來反對真理。

  十二、異端者:你在何種意義上說基督的天主性也在聖像內?既然基督和聖像同受敬禮,那麼,這是按本性的,還是不按本性的?如果祂的天主性在聖像內,天主性就有了限制性;但如果天主性不在聖像內,敬禮聖像就是不虔誠的行為,因為人所敬拜的並非聖像所指稱的,而是敬拜聖像所沒有的。基督的血肉總是與祂的天主性一起受到敬禮,因為兩者是不可分的;但聖像並不與祂不可分地結合在一起。

  正信者:你還在講同樣的荒唐之事。由於原型與肖像並非同一事物,因為一個是真實,一個是影像,為什麼你會以為你的批駁是如此的聰明呢?在主的聖體(肉體)的情形裏,由於本性的聯合,祂的天主性相聯地受到敬禮與光榮,雖然它受制於血肉的限制。還會怎樣呢?因為血肉是可觸摸、可理解、可見的,它決沒有因為〔與天主性〕結合而取了不可限制的天主性的相異特性。因此,我們說,血肉雖然受苦,不會受苦的性體【即天主性】卻並沒有分享這一受苦。但聖像的情形則完全不同。因為在聖像上所臨在來的不是所描繪的血肉的本性,而只是其關係,你不能說聖像所呈獻的是不受限制的天主性:它位於聖像內,在聖像內受人敬禮。我們只能說它位於與天主性結合的血肉的影子內。天主性並不呈獻在什麼地方呢?是在有理性的存有內,還是在無理性的存有內呢?是在有生命的存有內,還是在無生命的存有內呢?它或多或少是按所領受它的本性的能力而呈獻。因此,如果一個人說天主性在聖像內,他並沒有說錯,因為天主性呈獻在十字架所代表的事物內,以及其它聖物內;但天主性並非以本性的結合而呈獻於它們內,因為它們並非〔在本性上〕被神化了的血肉,而是因著關係的分享,因為它們在恩寵與尊榮內分享了它。

對聖像的適當敬禮

  十三、異端者:他們怎能說不應毫無敬意地展示聖像呢?相反,我們應展示聖像,卻不要敬禮它們,因為視覺就如同聽覺那樣,使我們回歸事件,讓我們記起它們;但與此同時,我們要避免由物質的代表物產生不屬靈的效果。因為正如聖經所說:「天主是神,朝拜祂的人,應當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祂。」【若4:24。許多基督徒,特別是在西方(的新教徒),持有這樣的觀點,認為畫像是「文盲的書籍」,但卻不應敬禮畫像。】

  正信者:如果你承認視覺的敏銳度與聽覺的敏銳度相同──這是正確──那麼,你就必須認真地同等對待這兩者:你要讓福音書也只保留給聽覺,而不敬禮它(儘管它也是神聖的)。但是,如果這是愚蠢的,那麼,為什麼你們的建議不也是愚蠢的呢?因為你自己也判定兩者是相等的。或者,為什麼你不說每一個都要受到敬禮,但是每一個立即又都與自身相衝突,既給予人幫助又對人造成傷害呢?因此,無論是在聖像、福音書、十字架是在其它任何受過祝聖的事物中,天主顯然都是「以神以真理」受到敬拜,因為這些物質的東西使人舉心朝向天主,因而受到舉揚。人心並沒有停留在物質之上,因為它並不相信它們:那是偶像崇拜者的錯誤。相反,通過物質,人心上升到其原型那裏:這就是正教的信仰。

  十四、異端者:受敬禮的是銘文呢?還是刻有銘文標題的聖像呢?是只敬禮其中的一個或另一個呢?還是兩者都敬禮呢?如何敬禮呢?

  正信者:這就好像在問:「是敬禮福音書對呢,還是敬禮它上的標題對呢?要敬禮十字架的代表呢,還是十字架上的銘文呢?」我還可以加上我們自己的情形,「是要向人表示敬禮呢,還是向他的名字表示敬禮?」也許是保祿、伯多祿以及同一人類中的每一個人。就算不說這是可笑的,這豈不也是愚蠢的嗎?在我們眼前的所有事物,有哪一樣是沒有名字的呢?對被命名了的事物的尊敬怎能與它自己的名稱分開,以致我們可以對其中一之表示敬禮,而剝奪對另一個的敬禮呢?這些都是有關聯,因為名稱按其本性是被命名的事物的名稱,名稱也是一種它所應用於其上的事物的自然肖像。因此,對兩者的敬禮是結合在一起的,不能分開。

十字架與聖像

  十五、異端者:十字架應比聖像更受敬禮呢?或是它們應受同樣的敬禮,還是受到較低的敬禮呢?

  正信者:由於在這樣的事物中,存在著自然的秩序,我以為你所問的是多餘的。如果你意指的是基督被釘的那個「十字架」,它怎能不受到優先的敬禮呢?因為不受痛苦的聖言是在它上面受難的,它有這樣的能力,以致只藉著它的影子就能將魔鬼焚毀,將牠們由具有牠們印記的人身上遠遠地趕走。但是,如果你意指的是真十字架的代表,你所提的問題就是愚蠢的。果由於因的不同而受到不同的敬禮,因為無論果由於某種對它的用法而獲得什麼敬禮,都低於果為之而獲得敬禮的因的敬禮。為此,十字架因基督而受到敬禮,它原本是一種刑具,但後來卻被尊為聖,因為它被用於天主所受的苦難。

詞源學論證

  十六、異端者:「偶像」與「聖像」之間並沒有什麼區別,因為這兩個詞的意義相同。「偶像」一詞源於「εἶδος【漢譯者註:英語中「偶像」(idol)一詞就源於這個希臘詞彙。】,泛指「形像」(因為這個詞的確切涵義並非「所看見者」;「聖像」一詞源於「ἐοικός【漢譯者註:英語中「聖像」(icon)一詞就源於這個希臘詞彙。】,意為「樣式」。樣式僅僅只是非其原型者,「偶像」與「聖像」皆然。這個兩詞在意義上是相同的。但是,即便你們聲稱是在敬禮受限制的基督,敬禮偶像是不敬神明的。因為真理之言完全禁止這樣的事。【漢譯者註:在此,異端者提出詞源學上的論據,來駁斥聖像敬禮。他認為,在詞源學上,「偶像」(εἶδος)與「聖像」(ἐοικός)這個詞在意義上是相同的。因此,敬禮聖像就是敬禮偶像。既然「聖像」與「偶像」有著相同的意義,那麼,要末兩者都敬禮,要末兩都不敬禮。但是,正信者一方面認為應敬禮聖像,另一方面又反對敬禮偶像,因而正信者的觀點是自相矛盾的。】

  正信者:由同樣的推理,樣式並非天主性,但是它們卻纂奪了真理,這並沒有什麼不同之處;因為聖經不但禁止偶像,也禁止雕像及其樣式,以及任何諸如此類的事物。因為經上說:「你們不可製造神像,亦不可立雕像或石柱;在你們境內,亦不可安置石像,供人朝拜,因為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肋26:1)在另一處又說:「偶像是工匠鑄造,金匠再包上金子,然後再鑄銀鍊圍起來。」(依40:19)聖像與偶像都會產生偶像崇拜的危險,因此,在舊約時代,聖像的名稱被禁止按照天主無限制的本性用於天主的模樣(樣式)上,為此緣故,我們不得使用聖像或是同一禁令中所禁止使用的像。但是,我們使用「聖像」一詞指的是基督的肉身形態;就如在起初,在創世之時,這已在原祖的受造中指示了出來。因為天主說:「讓我們照我們的肖像(ἐοικός),按我們的模樣造人。」(創1:26)在天主所提的問題中再次用到了這個詞,「這肖像(ἐοικός)和名號是誰的?」(瑪22:20)因此,從這些經文中,我們獲得了對「肖像」或「聖像」一詞的恰當運用;我們由此進而使用「形像」(χαρακτήρ)與「樣式」(ὁμοίωμα)等詞;但是我們根本沒有使用過「偶像」一詞,即使它與「相似者」一詞有著相同的意義。因為它被限制用於古代的崇拜受造物的人,以及不敬禮在本性、榮耀、德能上不可分的聖三的人,或是不承認聖言降生成人的人身上。因為經上記著:「那未能創造天地的神祗,只有從地上天下消滅。」(耶10:11)他們本身是由木、石或各種物質所造成的,他們在自身內是分裂的,不但在本性上,在榮耀與崇拜上也都是彼此衝突的。他們要像俘虜那樣地給我們獻上聖母及其他所有聖人的聖像。

聖人的聖像

  十七、異端者:繪製並敬禮聖人的聖像是不對的。

  正信者:為什麼?

  異端者:因為以物質的晝像代表他們並不是在敬禮那些已獲得了上天榮耀的人。相反,讓我們記住他們所說的話語,這比用畫像敬禮他們更有價值,因為存念他們的話語更為有用。

  正信者: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在基督的聖像上所持的觀點是一回事;對它的駁斥是顯而易見的,不必重覆我們的證據。因為聽覺與視覺是等同的,必須運用這兩種感官。凡是除去其中之一的,必定也會除去了他們中的另一個。如果我們沒有理解錯誤的話,因著除去了這兩者,他也就能夠取消對每一位可敬者的敬禮了。

  十八、異端者:但是,並非每個被繪畫出來的人都應受敬禮,這個人或那個,也許是無關緊重的,也許並不值得稱讚。

  正信者:但是,我們確實有可敬而榮耀的聖人,因為他們以殉道的熱血與聖善的生活方式贏得了我們的尊敬。

不同的敬禮

  十九、異端者:那麼,就會有許多敬禮了。但是只有一個敬禮,而非許多敬禮。

  正信者:敬拜是獨一無二的,只屬於天主;但是,其它各種敬禮則屬於其它的對像。我們敬禮君王與官長,僕人敬禮他們的主人,子女敬禮他們的父母:但這些都不是敬禮神明。雖然敬禮有著同樣的外在形式,但它們的意向是不同的。因為這些都是人,他們所接受的敬禮,相稱於他們尊榮,或是按法律,或是因人的懼怕,或是因對人的熱愛。因此,如果一個人知道有不同的敬禮,當他藉著代表物敬禮它們所代表的原型時,他是以惟獨適合於天主的方式相稱地敬禮天主,但是,相似形式的敬禮則是針對所描繪的其他神聖的,對天主之母的敬禮則是針對天主之母的,對聖人的敬禮則是什對聖人的。
  在所有天主的教堂裏都供奉著神聖的經卷,供所有人瞻仰,就如同這些經卷上的話語被人聆聽到一樣。它們受到同等程度的敬禮,因為它們都有同等的效力,或者,也許視覺所見到具有優先地位,因為視覺是更高的感官。
  此外,我們要如何對待從起初一直流傳至今的教會習俗呢?就如我們能在每一天主的聖殿裏看到神聖的紀念物那樣。諸聖教父的所作所為會是不虔誠的嗎?無可指責的教會實踐會是偶像崇拜嗎?教會要何時、由何人潔淨偶像呢?顯然,你的反對是出於敵基督的。長期為我們所遵守的古老習俗與傳統怎會被推翻呢?
  教父受天主的默感而命我們堅立不搖,對抗邏輯論證(雖然在這件事上這一命令是多餘的),因為他們說:「信仰的單純比推理論證更為有力。」在另一處,他們又說:「但願古代的習俗盛行。」或者,如果你因設立聖像,就誤將天主的教會說成偶像的殿宇,那你怎麼不遵守所有異端的工作呢?從反對聖像敬禮的那一方回歸吧;除非你悔改,請聽下面這些可以說是針對你所發出的聲音,不得觸摸教會的山,就如同異端的野獸一樣。(出19:13)

結論

  二十、因此,若有人否認我們降生成人的主耶穌基督受血肉的限制,而按祂的天主性,祂仍是不可描繪的,那麼,這人就是異端分子。
  若有人證明說由於聖言的血肉是受限制的,祂的天主性也與血肉一起受限制;若在這一論證中,他沒有按兩種本性的特性而區分在單一位格內的這兩種本性(因為任何一種本性在不可分的合一中排斥另一種本性),那麼,這人就是異端分子。
  若有人既不稱聖言的肉身形式的限制為基督的聖像,也不因名稱的同一而稱之為基督,反而錯誤地稱之為欺騙人的偶像,那麼,這人就是異端分子。
  若有人輕率地將在聖像內對基督的相關敬禮與偶像崇拜混淆起來,否認那是對基督本人的敬禮(儘管大聖巴西略說原型的光榮與給予複製品的光榮是不可分的【《論聖神》,18.45。】),那麼,這人就是異端分子。
  若有人說,基督的聖像被展示出來,無論是否敬禮它都已足夠了,因此,拒不對聖像行相關敬禮,那麼,這人就是異端分子。
  若有人將聖經禁止人崇拜偶像錯誤地運用於基督聖像上,因此,錯誤地將基督的教會稱為偶像的殿宇,那麼,這人就是異端分子。
  若有人說,當他敬禮基督的聖像時,他是在敬禮按本性臨在於聖像內的基督的天主性,而非只是在聖像是與天主性結合為一的血肉的影子的限度內(因為天主性是無所不在的),那麼,這人就是異端分子。
  若有人論斷,心靈藉著聖像提升至原型,這是低級而不屬靈的(因為他認為他可藉著聆聽而被提升至對原型的默觀),不應給在沉默中描述出來的紀念與用言語敘述出來的紀念(正如大巴西略所說【第十九篇講道。】)同等的尊重,那麼,這人就是異端分子。
  若有人禁止人為了天主子民的的得救,而將基督的聖像,連同十字架的記號,畫在各個地方,展示給人,那麼,這人就是異端分子。
  若有人不將相稱於天主之母與諸聖的敬禮歸於天主之母與諸聖的聖像(按對天主之母與諸聖的不同敬禮),卻聲稱教會的具有救贖意義的裝飾是偶像崇拜的發明,那麼,這人就是異端分子。
  若有人不將攻擊聖像的邪說與其它異端一起列為異端(因為這一邪說使其信徒遠離天主,就如同其它異端那樣),反而說與這樣的人的友誼是不必予以重視的事情,那麼,這人就是異端分子。
  若有人過份地擴展對基督的聖像的敬禮,說他不會走近聖像,因為除非他先潔淨了所有的罪惡,聖像對他並無利益,那麼,他就是一個愚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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