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禱的藝術》第二章

二、何為祈禱

摘自隱士聖德奧梵的教言

 

(一)萬物的檢驗

 

6. 終極問題[1]

何為祈禱?它的本質是什麼?我們怎樣才能學會祈禱?當基督徒以謙卑之心祈禱時,他的靈性會經驗到什麼?

所有這樣的問題都應不斷佔據著信徒的意念與心,因為人在祈禱中與天主交談,他藉著恩寵進入與天主的共融,生活在祂內。諸聖教父與教會的聖師在恩寵所賜的光照下──這光照是藉著實踐祈禱的經驗所獲得的,這經驗是單純者與睿智者是都能達致的──給出了所有這些問題的答案。

 

7. 萬物的檢驗

祈禱是萬物的檢驗;祈禱也是萬物的根源;祈禱是萬物的驅動力;祈禱也是萬物的指導者。如果祈禱是正確的,萬物都將是正確的。因為祈禱不會允許萬物誤入歧途。

 

8. 祈禱的階段

祈禱有不同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肉身的祈禱,主要由誦經、站立與叩拜所組成。在所有這一切中,必須忍耐、辛勞流汗;因為心不專注,便什麼也感覺不到,不想祈禱了。但是,儘管這樣,你要給自己定一個有適度的祈禱規則,並持守這一規則。這是積極主動的祈禱。

第二個階段是專注的祈禱:在祈禱的時候,意念習慣於集中起來,在整個祈禱中,有意識地不再分心。意念集中於成文的祈禱字句上,以致於誦唸這些祈禱經文,彷彿它們是自己所要說的話。

第三個階段是感覺的祈禱:心因專注而變得溫暖,好使迄今為止只是被思想得到的事物成為感覺。先前是痛悔的短句,如今成了痛悔本身;曾是用語言表達的意向,如今轉變成完全必然的感覺。無論誰經過行為與思想獲得了真正的感覺,他就會無言地祈禱,因為天主是心的天主。我們可以說,在祈禱中,當我們在祈禱時只由感覺到感覺,祈禱的學徒期就結束了。在這一狀態裡,只要思想有意,可以中斷誦讀〔祈禱經文〕;就讓自己安住於祈禱特別標誌的感覺之中吧。

當祈禱的感覺達致持續不斷之時,就可以說屬靈的祈禱開始了。這就是聖神為我們祈禱的恩賜,是我們的理性所能了解的祈禱的最後階段。

但是,他們說,還有另一種無法被我們的理性領會的祈禱,它超越意識的限度:有關這一祈禱,請參閱敘利亞的聖依撒格的《修行講記》。

 

9. 祈禱的本質

若無內在的屬靈祈禱,就根本沒有祈禱,因為惟獨這才是真正的祈禱,令天主喜悅。要緊的是在祈禱言語內的靈魂,無論是在家裡祈禱,還是在教堂裡祈禱,如果沒有內在的祈禱,言語就只是個表像,並非真正的祈禱。

那麼,何為祈禱?祈禱就是將我們的意念與心提升到天主那裡,讚美祂,感謝祂,為我們所需要的美善事物──無論是屬靈的,還是屬物質的──懇求祂。因此,祈禱的本質就是屬靈的舉心朝向天主。意念在心裡有意識地侍立於天主面前,滿懷應有的恭敬,開始將它自己傾倒在祂前。這就是屬靈的祈禱,所有祈禱都應具有這樣的性質。外在的祈禱,無論是在家裡或是在教堂裡舉行的,只是祈禱的口頭表達與樣式;祈禱的本質或靈魂就在人的意念與心裡。我們教會的所有祈禱規程,所有為在家裡誦唸而編輯的祈禱經文,都充滿了使人在靈性上轉向天主的內容。無論誰哪怕只是以最小程度的專心來誦唸這些經文,都不能避免這一靈性上的轉向天主,除非他完非不專心於他正在做的事(即祈禱)。

 

10. 對所有人而言,內在的祈禱都是必須的

沒有人不需要內在的祈禱。我們不能屬靈地生活,除非我們在祈禱中將自己提升到天主那裡。我們將自己提升的唯一方式就是藉著屬靈的行動:因為天主是靈。的確,存在著與口禱或外在的祈禱相聯繫的屬靈祈禱,無論在家裡,還是在教堂裡,還有一種屬靈祈禱,其本身並沒有任何特別的外在形式,或身體的姿勢;在這兩種情形裡,祈禱的本質是相同。救主命令我們進入我們的內室,在那裡向隱秘的天主父祈禱。按羅斯托夫的聖迪米特里所解釋的,這一內室的意思是心。因此,為遵守我們的主的誡命,我們必須在隱秘中守意於心,向天主祈禱。這一誡命是對所有基督徒說的。保祿宗徒也做出了這样的指導,他說:「時時靠著聖神,以各種祈求和哀禱祈禱。」(弗6:18)他的意思是指意念的屬靈祈禱,他不加區分地指導所有的基督徒都要這樣祈禱。他還指導所有基督徒「不斷祈禱」(得前5:17)。但是,不斷的祈禱只有藉著守意於心的祈禱才能做到。

清晨起牀後,當你唸早課時,要盡可能堅定地在你的心裡侍立於天主前;然後你要去做天主指派你做的事情,不要在你的感覺與良心裡離開祂。這樣,你會以你靈魂與肉身的力量做你的工作,而你的意念與心卻仍存留在天主那裡。

 

11. 外在的祈禱並不夠[2]

外在的祈禱並不夠。天主關心意念,沒有將外在的祈禱與內在的祈禱結合在一起的修士不是真正的修士。就嚴格的定義而言,「修士」這個詞的意思就是遁世的隱士。無論誰,若他沒有在自己內出離此世,就仍不是一位隱士,即使他生活在最偏遠的修道院裡,他仍不是一位修士。一個沒有出離此世、包圍在自我內的修行人的意念,必然仍居於騷亂不寧之中。數不清的自由出入他腦海的思想造成了這一狀況;他的意念漫無目的、沒有必要而又痛苦地在世界中遊蕩,給自己帶來傷害。若無專心祈禱的幫助,特別是專心修習耶穌禱文,人是無法達致在其自身內的出離的。

若沒有達致內在的祈禱,是不可能達致無慾與聖德的──換言之,即不可能達致基督徒的成全。所有教父都認同這一點。

當修行的奮鬥者開始藉著內在之人的活動進入真正的祈禱時,它的道路就變得無比狹窄。但是,當他進入這一窄路並感受到這條道路是何等正確,何等具有拯救性,何等必須時,當他變得熱愛他在內心的小室內的工作時,他也會熱愛他外在生活的「狹窄」,因為它變得如同修道生活的回廊一般,成了內在生活的寶藏。

 

12. 口禱

「以聖詠、詩詞和屬神的歌曲在你們心內,懷著感恩之情,歌頌天主。」(哥3:16)「以聖詠、詩詞和屬神的歌曲」,這話是在說口禱,即以言詞祈禱;但是,「懷著感恩之情,歌頌天主」,這話則是在說內在的祈禱,即守意於心的祈禱。

聖詠、聖歌、讚美詩、頌詞等,都是宗教歌曲的不同名稱。很難指明它們之間的差別,因為它們的內容與形式非常相似。它們全部都是祈禱之靈的表達。當人靈受感動祈禱時,就歸榮耀於天主,感謝天主,向祂祈禱。所有這些祈禱之靈的彰顯,在本質上是不可見的,不能單獨存在。當祈禱開始工作時,由這些彰顯中的一個轉變為另一個,經常不止一次的轉變。用言語表達的是口禱,無論是被稱作聖詠、讚美詩或頌詞。因此,我們不會嘗試著定義它們的這些名稱之間的分別。宗徒想要以這句經文表示各種用言語表達的祈禱。如今所有被人誦唸的祈禱經文都是從這個源頭而來。除了《聖詠集》,我們還誦唸教會聖歌、讚詞、聖頌、頌典、弗坐詞、以及不同的收錄在我們的祈禱書中的祈禱經文。你不要搞錯,當你讀到宗徒有關口禱的話時,不要把它理解為我們今天所唸的口禱經文。祈禱的力量並不在於這樣或那樣的口禱經文,而在於我們祈禱的方式。

當宗徒使用「屬神」一詞時,給我們指出了我們應如何進行口禱。祈禱是屬靈的,因為它們最初生於靈裡,並在那裡成熟,由靈裡傾流而出。由於它們是因聖神的恩寵而出生、成熟的,它們的屬靈性質得以加強。聖詠與所有其它口禱起初並非口禱。它們最初都是純屬靈的,只是後來他們被寫成文字,獲得了口禱的形式。但是,它們雖然成了口禱,卻沒有被剝奪他的屬靈性質:即使是現在,它們只是在外表上是口禱,它們在祈禱的力量上仍是屬靈的。

由此可知,如果你想要由宗徒的話語中學習有關口禱的事,你必須這樣做:進入你所聽到讀到的祈禱文的精神之中,把它們重建於你的心裡;你要以這種方式把它們從你的心裡呈獻到天主臺前,彷彿它們在聖神恩寵的工作下,發自你自己的心裡一樣。之後,也只有在此之後,祈禱才是天主所喜悅的。我們如何能達致這樣的祈禱?你要仔細默想你在祈禱經本上所誦唸的祈禱經文;深刻地感受它們,甚至要用心學習它們。這樣,當你祈禱時,你就會表達出這些經文已在你的心中深深被感受到了。

 

13. 教會讚美詩的作用

「以聖詠、詩詞及屬神的歌曲,互相對談,在你們心中歌頌讚美主。」(弗5:19)

我們應如何解釋這段經文?它們的意思是只有當你們充滿聖神時,才應以你們的口和你們的心歌唱嗎?或者,如果你們希望被聖神充滿,你們應先歌唱嗎?宗徒所提到的以口以心歌唱的意思,是指被聖神充滿的結果呢,還是指要努力被聖神充滿呢?

聖神的傾注並不在我們的能力之內。它按聖神的意願而來臨。當它來臨時,這一傾注會極大地驅使我們的靈性力量,以致自然而然地向天主歌唱。選擇的自由只在於是要使這一歌曲只在內心歌唱,還是高聲歌唱讓所有人都能聽到。

宗徒的話必須以第二種意義而非第一種意義來解釋。你要渴望被聖神充滿,以這一目標在意念中祈禱。歌唱會點亮聖神,或是引人進入被聖神傾注的狀態,或是將祂的行動宣告出來。按照真福德奧多勒[3]的說法,宗徒說「要充滿聖神」(弗5:18)時,指的是屬靈的超拔,他給我們指出要如何才能獲得這種狀態,即藉著「不斷歌唱讚美天主,深入自己,不斷激勵思想」。這就是說:藉著唇舌與內心的歌唱。

要理解最重要的不是歌唱的動聽和諧,而在於所歌唱的內容,這並非難事。這與一篇以熱情所寫成、使讀到它的人生氣勃勃的演講有著相同的功效。用言語表達出來的感覺,被言語帶進聽到或讀到它們的人的靈魂之中。我們對教會聖歌也可說同樣的話。聖詠、讚美詩與教會聖歌都是受靈感的對天主之感覺的爆發。天主聖神充滿祂所揀選者,他們在聖歌內表達出他們豐富的感受。按這些聖歌所應該詠唱的方式詠唱它們的人,又再次進入作者起初編寫它們時所經驗到的感受之中。他為這些感受所充滿,被吸引接近他能在其中領受聖神恩寵並使自己適應於它的狀態之中。確切地說,教會聖歌的作用就是使隱藏在我們內的恩寵火花燃燒起來,更加明亮,更加溫暖。這一火花是由聖事賦予的。聖詠、讚美詩與屬靈的聖歌被引進來,煽動火花,使之成為雄雄燃燒的火燄。它們作用於恩寵的火花,就如風作用於隱藏在木材內的火星一樣。

但是,我們要記得,這一效果是有條件的,他們伴隨著心的潔淨而起作用。金口聖若望在聖保祿教導的指引下這樣告誡,他還說,聖歌必須首先是屬靈的,不但要以唇舌,也要用心歌唱。

因此,為使教會聖歌的歌唱能引領我們被聖神充滿,宗徒堅決要求聖歌必須是屬靈的。我們要把這話理解為:它們必須不但在內容上是屬靈的,還應是受聖神感動而寫成的:它們必須是聖神的果實,由充滿它的心裡湧流而出。若不如此,它們就不會引領我們被聖神所擁有。正是按照這一法則,才把被寫成的聖歌給予歌唱者的。

宗徒所說的第二個條件是,聖歌必須不但以唇舌歌唱,還要用心歌唱。不但需要理解聖歌,還要認同它,在心裡接受聖歌的內容,彷彿它是發自我們內心地歌唱它。將這一歌詞與其它歌詞做一比較就能顯明,在宗徒的時代只有那些處於這樣的一種狀態下的人才歌唱;獲得了相似的心境的其他的人,以及所有集會只有發自內心地歌唱光榮天主。因此,你不要懷疑是否整個集會都充滿了聖神!如果他們相稱地歌唱教會聖歌,隱藏在它們內的是怎樣的寶藏啊!

金口聖若望說:「『那些在心中歌頌讚美主的人』,這話的意思是什麼?意思是:你要專心歌唱讚美,因為那些心不在焉地徒勞歌唱的人只是在有口無心地歌唱,他們的心卻在其它地方遊蕩。」真福德奧多勒又加上這話:「他在心裡歌唱,不僅動動唇舌,還要使自己的意念明白所說的話。」其他教父在論及向天主祈禱時相信,當祈禱是由被建立在心裡的意念所呈獻時,它就大獲成功。

宗徒在這裡所談論的在教會裡的集會,也可被應用於私下吟唱聖詠上。每個人都能獨自在家裡這樣祈禱。其成果也將是相同的,當人私下吟唱聖詠時,應專心,發自內心的理解並感受禱文。

我們要注意,雖然宗徒的話指的是詠唱,他的思想也是指向天主祈禱。實際上,正是祈禱使聖神工作的。

 

14. 守意於心的祈禱

有的時候,我們用早已編撰好的祈禱經文祈禱;在其它時候,祈禱直接在心裡發出,由那裡上升到天主臺前。這就是梅瑟在紅海前的祈禱。宗徒說,「因著恩寵,在你們心中歌頌讚美主」,所指的就是這樣的祈禱。金口聖若望解釋這段經文時寫道:「保祿說,由聖神的恩寵歌唱讚美,這並不只是以唇舌的讚美,而是要專注,守意於心,侍立於天主臺前。因為這就是向天主歌唱讚美的意思:否則聖歌是徒勞的,話語在稀薄的空氣中消失了。因為你不是在賣弄歌唱,即使你是在市場裡,你也能在內心裡轉向天主,歌唱讚美祂,而不被任何人聽到。即使是在旅行中,在心裡祈禱也是件美好的事,你要被提升到至高之處。」只有這種祈禱是真正的祈禱。口禱只有在理智與心也一起祈禱時才是祈禱。

聖神的恩寵在人心裡形成了這樣的祈禱。凡皈依天主,為聖事所聖化的人,立即就在自身內領受了對天主的感受,從這一時刻起,他就開始在自己的心裡為上升到高天打下基礎。如果他沒有以某些不堪的事物使之窒息,時間、恆心與勞苦工作就會將這一感受點燃起來,燒起雄雄火燄。但是,如果他以某些不堪的事物使之窒息,雖然走向天主、與天主修和的道路並不因此而鄰近他,但這一感受卻不會再立即白白地賜下了。在他前面的是藉著祈禱尋求並獲得它的汗水與工作。但是,沒有人被拒絕。因為所有人都有恩寵,必不可少的只有一件事:給予這一恩寵自由行動的空間。只要自我被粉碎、情慾被根除了,恩寵就得到了自由的空間。我們的心越被淨化,我們對天主的感覺就越活潑。當心被完全潔淨了時,這一對天主的溫暖感受就燃燒了起來。即使是在那些在一段時間內已不再經驗到恩寵的工作的人身上,早在他們達致完全淨化了情慾之前很久,這一對天主的熱情就已復甦了。它仍只是種子或火星,但是,當它得到了細心的照料時,就會被吹燃起來。但它不是永久的,而是燃燒起來,又熄滅了,在它燃燒時,力量並不相等。但是,無論它燃燒得多麼昏暗或明亮,這一愛的火燄不斷上升到主那裡,向祂歌唱詩歌。恩寵建立起一切,因為恩寵不斷臨在於信友內。那些無可挽回地使自己干犯恩寵的人,會在它的指引下通過,它以只有它自己知道的方式塑造他們。

 

15. 感覺與言語

對天主的感覺——即使是無言的——就是一種祈禱。言語維持、有時是加深這樣的感覺。

 

16. 感覺的恩賜

你要守護這一感覺的恩賜,它是因天主的仁慈而賜予你的。如何賜予的呢?首先且最為重要的是藉著謙卑,將凡事都歸功於恩寵,沒有什麼是屬於你自己的。你一旦信賴自己,恩寵就在你內消失了;如果你仍不醒悟,它就會完全不再工作。那時,你就要大為哀傷哭泣了。其次,你要把自己看作塵土,居住在恩寵內,不要讓你的心靈或思想轉向任何事物,除非是必要之事。你要時刻都與主在一起。如果內在的火燄開始略有熄滅,就要立刻快速恢復其火力。主就在近處。當你懷著痛悔與敬畏之心轉向祂時,你就會立即領受祂的恩賜。

 

17. 肉身、靈魂、神魂

肉身由土所造成;但它不是死物,而是活的,被賦予了生活的靈魂。天主在這靈魂內吹入了神魂──天主之神,為要認識天主,恭敬祂,尋找品嚐祂,將自己的喜樂放在祂內,而非其它任何事內。

 

18. 將意念沉入心內

你要轉向主,使專注的意念沉入心內,在那裡呼求祂。你要使意念被堅定地建立在心裡,以敬畏、恭敬及奉獻之心侍立在主前。如果我們一直滿全了這一小小的祈禱法則,情慾的渴望與感覺就決不會興起,也不會有其它任何思想。

 

19. 我們生活的首要工作

祈禱是倫理及宗教生活的首要工作。這一生活的根源是與天主之間自由而有意識的關係,它指導著一切。將這一對天主的自由而有意識的態度表達出來的,正是祈禱的實踐,就如同日常生活的社交關係表達我們對我們近人的倫理態度,我們的修行奮鬥與靈修努力表達我們對我們自己的倫理態度。我們的祈禱反映我們對天主的態度,我們對天主的態度在祈禱中反映出來。由於這一態度在不同的人身上並不相同,因此,各人祈禱的方式也不相同。對得救毫不關心的人對天主的態度,與捨棄了罪惡、熱心修德,但卻尚未進入自己內,只是外在的為主做工的人不同。最後,那進入內心,將主帶進自己內,侍立在祂前的人,卻有著另一種態度。第一種人在祈禱中粗心大細,就如他們在生活中粗心大意一樣;他在教堂裡,在家裡祈禱,只是按照已確定的慣例,卻不專心一意,或是對自己的祈禱沒有什麼感受。第二種人誦唸許多祈禱經文,經常去教堂,與此同時努力保守自己的注意力,不讓它四處遊蕩,體驗所誦唸的祈禱經文的感覺,儘管他很少成功。第三種人,完全將注意力集中在祈禱之中,以意念侍立在天主前,在他心裡毫不分心地向祂祈禱,即使當他在自己家裡或教堂裡長時間站著祈禱,也不用冗長的言辭。如果你由第二種人身上除去口頭祈禱,那麼,你就會由他身上除去所有的祈禱;如果你將口頭祈禱加給第三種人,那麼,你就會以眾多言辭的風吹熄在他內的祈禱。因為每一階層的人,吸引人接近天主的每一等級,都有其自己的祈禱及自己的祈禱法則。在此,擁有有經驗的指導,多麼重要啊!〔在祈禱上,〕自我指引,多麼有害啊!

 

20. 有聲與無聲的祈禱

「用唇舌祈禱與以意念祈禱,哪個更好?」答案是:我們必須使用這兩種形式的祈禱。有時以言詞祈禱,有時以意念。但是,必須在此說明的是,內心的祈禱也包含使用言詞,在這種情形裡,人不能聽到這些言詞,它們只是在心裡發出聲。更好這樣說:有時用有聲的言詞祈禱,有時用聽不到的無聲言詞祈禱。但是,必須留意的是,有聲與無聲的祈禱都應發自內心。

 

21. 祈禱的力量不在於言詞

祈禱是非常直接了當的。守意於心,侍立在主的面前,呼求:「耶穌基督,天主之子,求祢可憐我。」或只是說:「上主,求祢垂憐。」「至慈之主,求祢可憐我罪人。」──或者用其它任何詞句。祈禱的力量不在於言詞,而在於思想與感受。

 

22. 肌肉警覺的緊張

如果我們說:「按你所願的而行,只要你學會守意於心,侍立在天主前,因為事物的本質就在於此。」那麼,我們就不要與諸聖教父教導的意思相矛盾。

但是,在肉身的行動中,有一些似乎與內在的祈禱密切相關,從不離開它。我們的目標必須是守意於心,侍立主前,使整個身體處於一種肌肉警覺的緊張狀態中,不要允許注意力受感官的外在印像的影響,為它們所轉移。

 

23. 發自內心的祈禱

每一祈禱必須發自內心,任何其它的祈禱根本就不是祈禱。祈禱經本上的祈禱,你自己的祈禱,以及每一簡短的祈禱,全都必須由內心發出,指向天主,就是在你前被看到了的那位。對耶穌禱文,更應如此。

 

24. 首要之事

首要之事就是守意於心,侍立主前,日以繼夜地侍立在祂前,直到生命終結。

 

(二)祈禱的階段

 

25. 祈禱的三個階段

我們可以將祈禱分為三個階段:

一、在教堂及在家裡的普通口禱習慣。

二、偕同意念及心的祈禱思想與感覺的結合。

三、不斷祈禱。

耶穌禱文可以伴隨著前兩者,但真正的耶穌禱文是不斷祈禱。要在祈禱中獲得成功的首要條件是使心由情慾及對一切感官事物的貪戀中得到淨化。若非如此,祈禱就總是停留在第一階段,或口禱階段。心越被淨化,口禱就會成為守意於心的祈禱,當心完全潔淨了,不斷祈禱就被建立起來了。這是如何做到的呢?在教堂裡,你要緊跟禮儀的進行,保存你在那裡所經驗到的思想與感覺,靠著耶穌禱文的幫助,在你的靈魂裡保持它們。

 

26. 進一步的區分

祈禱有不同的階段。最初,它只是口頭言語的祈禱,但意念與心的祈禱必須與這一祈禱一起進行,溫暖並維持它。後來,守意於心的祈禱獲得了獨立:有時成了主動而發的,為人自己的努力所激發,有時它是自我推動的,如同恩賜那樣地被賜予。祈禱是一恩賜,這與內心受吸引朝向天主是相同的,且是從它而發展得來的。再後來,當受這一吸引影響的靈魂狀態成了恆久不斷的時候,守意於心的祈禱就會成為不斷活躍的了。先前暫時的吸引,如今都轉化成默觀的狀態了;默觀祈禱就是在這一時刻開始的。默觀的狀態是意念為一屬靈的事物所俘獲的狀態,完全處於神視之中,這一屬靈事物是不可抗拒的,以致所有的外在事物都被遺忘了,人全然失去了意識。思想與意識完全沉浸在所默觀的事物內,彷彿我們不再擁有它們一樣。[4]

 

27. 人所做的祈禱,天主所賜的祈禱,超拔的祈禱

有人自己所做的祈禱;有天主親自賜予祈禱者的祈禱(撒下2:9,七十賢士譯本。)。有誰不知道前者呢?你還必須知道後者,至少在它的初期。凡是希望就近主的人都要先藉著祈禱就近祂。他開始上教堂,在家裡祈禱,無論是否藉助於祈禱經書。但是,思想卻不斷遊離。他無法控制它們。儘管如此,他越是努力祈禱,思想就越是靜止下來,祈禱就會變得越純潔。直到小小的屬靈火燄在靈魂裡被點燃時,靈魂的氛圍才會被潔淨。這一火燄是天主恩寵的工作;這不是特有的恩寵,而是對所有人都共有的恩寵。當一個人在他生命的普通倫理秩序上達致某種程度的潔淨時,就會出現這一火燄。當這一小小火燄被點燃或是在心裡形成了永久的火熱時,思想的騷亂就寂止了。同樣的事發生在靈魂內,就如同在患血漏症的女人身上所發生的事一樣:「她的血漏立刻就止住了。」(路8:44)在這一狀態裡,祈禱或多或少接近恆久;在此,耶穌禱文起了中介的作用。這就是由人自己所做之祈禱所能達致的極限。我以為這離你非常近。

進而,在這一狀態下,可能有另一種祈禱被賜下,它降臨於人,取代由人自己所做之祈禱。祈禱之靈臨於人身上,把他趕進心的深處,彷彿一雙手抓住了他,以強力把他由一間房間拖入另一間房間一樣。在此,靈魂被一入侵的力量所俘獲,只要這一勢不可擋的祈禱力量仍佔統治地位,靈魂就心甘情願地被它抓住。我知道這一入侵的兩個等級。第一級,靈魂能看到一切事物,意識到自己及外在周圍的一切;它能推理並自我控制,只要它願意,甚至能中止這一狀態。這對你也是清楚明白的。

但是,諸聖教父,特別是敘利亞的聖依撒格,還提到被賜予人或降臨於人之祈禱的第二級。依撒格認為這一祈禱(他稱之為超拔或出神)比前面所描述的更高級。這時祈禱之靈也降臨在人身上;但靈魂沉醉於它,進入了一種默觀的狀態,以致忘記了周圍外在的事物,中止了推理,只是默觀;它沒有自我控制或是中斷這一狀態的能力。你應該還記得諸聖教父寫過某個人,他在晚飯前開始祈禱,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清醒過來。這是出神或默觀的祈禱。在某些人身上,這樣的祈禱伴隨著面容發光或有光環照在他們身上。[5]在另一些人身上,則伴隨有身體騰空的現象。聖保祿宗徒被提升到樂園之中時,就處於這種狀態。諸聖先知沉浸在聖神內時也處於這一超拔的狀態。

你要驚奇地注視天主對我們罪人的仁慈:少許努力導致何等大的結果。我們可以合宜地對工人說:繼續工作吧,因為你們所尋求的具有真正的價值。

 

28. 三類祈禱:口舌祈禱,意念祈禱,心的祈禱

你可能聽過這樣的話:口頭祈禱,思想祈禱,心的祈禱;你也可能聽過對它們分別所作的討論。這樣將祈禱分類的理由是什麼?因為有時由於我們的疏忽,口舌誦唸祈禱的神聖言詞,但思想卻四處遊蕩:或者意念理解祈禱的言詞,但心卻沒有以感受回應它們。在第一種情形裡,祈禱只是口頭的,根本就不是祈禱,在第二種情形裡,思想與口舌結合,但是這一祈禱仍是不圓滿、不成全的。完全而真正的祈禱只有在言詞與思想的祈禱結合了感覺的祈禱時才會來臨。

只有在祈禱者將自己的思想集中於心裡之後,由那裡(即心裡)以言語──不再是口頭的言語而是沉默的言語──將祈禱指向天主,屬靈而內在的祈禱才會來臨:歸榮耀於祂,感謝祂,在天主前以痛悔之情承認自己的罪惡,向祂祈求所需要的屬靈與屬肉身的祝福。你必須不但用言語,也要以意念祈禱,不但以意念,也要用心祈禱,好使意念清楚理解並明瞭以言語所說的話,好使心能感受到意念正在思想的。所有這些結合在一起,構成真正的祈禱,若缺少它們中的任何一個,你的祈禱都是不圓滿的,或者根本就不是祈禱。

 

29. 祈禱之火與在靈魂內的樂園

當內在的祈禱獲得力量時,就會控制口禱,支配外在的祈禱,甚至將它吸收。結果,祈禱的熱情就會像火一樣地燃燒起來,因為那時,樂園就會臨在於靈魂之內。如果你只滿足於外在的祈禱,即使你專心地祈禱,並能理解祈禱的內容,你也會在祈禱的事工上冷淡。在祈禱中,首要的事是一顆富於感性的心。

 

30. 將你的意念限制在祈禱的言詞內

我已不只一次談論了要如何做這工作(即祈禱)。你不得允許你的思想隨處遊蕩,一旦分心走意,你必須立即集中心意,自我責備,為分心走意而悔恨哀歎。天梯聖若望說:「你必須努力將你的意念限制在祈禱的言內。」

 

 

[1] 這段教言並非摘自隱士聖德奧梵的著作,而是摘自俄國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靈修作家沃洛茨克主教尼康的著作。

[2] 這段教言出自聖伊納爵主教,而非聖德奧梵所說。

[3] 德奧多勒,叙利亞賽勒斯地方的主教(約393-約458年)。他的一些著作被第五屆普世大公會議(君士坦丁堡,553年)判罰,但是他的聖經註釋絕大多數仍是非常優秀的,仍繼續在正教會內被人閱讀,備受尊敬。

[4] 在此,聖德奧梵顯然是將祈禱分為五級:
  一、口禱
  二、守意於心的祈禱(由我們自己的努力所達成)
  三、守意於心的祈禱(作為一種恩賜被賜予我們的)
  四、不斷的守意於心的祈禱
  五、默觀祈禱(聖德奧梵也將它描述為出神的祈禱或超拔)
  後三種祈禱的狀態緊密相關,無法加以明確的區分。

[5] 許多東方的聖人分享了我們的主顯聖容的奧跡,他們的面容或整個身體被神光所環繞,為它所照耀,就如同在大博爾山上,基督的面容與身體受發光一樣。這種肉身轉變的一個特別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發生在俄國薩羅夫的聖塞拉芬身上,參閱《雪中對話》。

 

(待續)

 

返回「《祈禱的藝術》總目